相关部门、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部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23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17]1号)文件精神,我校将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开学工作的自查自纠工作,请相关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组织部人事处、图书馆、保卫处)、各学院将开学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做法和经验、困难和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等按照附件表格认真填写,各单位请将检查表务必于
特此通知。
校办、督导室
附:开学专项督导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