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0号、苏教督委办函[2018]1号、连教督委办[2018]1号)文件精神,我校将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开学工作的自查自纠工作,请相关部门(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人事处、财务处)将开学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做法和经验、困难和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等按照附件表格认真填写,并形成800字以上的检查总结。由于时间紧迫,务必请各部门将检查表和总结于2月28日(周三)晚上10点前交至党政工作QQ群,并将电子档通过校园网OA系统发送至督导室,纸质档需加盖部门公章。
特此通知。
校办、督导室
2018年2月28日
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