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2019年度(下半年)教学质量优秀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年度教学质量优秀评选办法》(连师专[2019]27号)文件,学校将启动2019年度(下半年)教学质量优秀评选活动,为确保本次教学质量优秀评选活动顺利进行,请各单位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阅读《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年度教学质量优秀评选办法》。年度教学评优是教师职称评定(2020年职称评定人员今年必须申报该项活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量化考核、教学类评比的重要参照指标。
2.申报方式为个人申报和学院推荐。行政人员从业务归属学院申报,不占名额。个人申报人员数不达要求者,学院须推荐人员参评。请各学院于9月12日下午下班前完成2019年度(下半年)教学质量优秀评选的申报及推荐工作(附件1,该附件学院留存),并集中上交教学质量优秀申报汇总表表(附件2)。
3.请各学院将所在学院所有参评教师(含2019年上半年5位有条件优秀参评老师)本学期的课表,汇总在一张课表上(电子版),于9月17日前上传(详见范例)。参评教师若有调课请及时反馈,以免影响专家同行听课评教。
4.学校督导组于9月18日开始推门听课评教,同时完成附件4的填报工作,并于本学期末汇总完成附件6-2的填报工作。附件4、附件6-2的收缴时间于学期末另行通知。
5.各学院评教组同时于9月18日开始推门听课评教,同时完成附件3的填报工作,并于本学期末汇总完成附件6-1的填报工作。附件3学院留存备案,附件6-1的收缴时间于学期末另行通知。
6.各参评教师在教学同时注重教学档案建设,并于学期末完成附件5的填报工作。附件5的收缴时间于学期末另行通知。
7.相关材料(含电子版)均报送至质量监督处沈洁老师处备案。
特此通知。
质量监督处
201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