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教学检查组: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和过程监控,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学校决定5月18日至5月21日(第14周)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教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校教学专项检查于5月18日—5月21日进行。检查组进入各学院的时间详见下文。 二、检查地点 在线教学检查与督导中心(智贤楼智慧教室)、教室以及实践场所。 三、检查人员及分组情况 校教学检查组负责专项检查,具体分组及安排如下: 1.分组情况 第一组:吴 琨(组长) 唐 萍 陆亚中 侯宜岭 第二组:王志蔚(组长) 孙德成 汤炳书 第三组:岳玉荣(组长) 王新林 唐春花 第四组:岳慧兰(组长) 刘秀梅 孙召路 秘 书:沈洁 王婷婷 2.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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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午:08:00—11:55,下午:13:40—17:35)
四、检查内容 1.线上、线下教学衔接; 2.疫情期间,线下教学组织实施情况。 五、工作流程 1.学院上报本次教学检查联系人,以及第14周线下课表及线上课程开设平台、邀请码/登录号等信息(附件1); 2.学院分管领导汇报疫情期间线上线下教学工作开展情况。 3.检查组随机进入线上、线下课堂听课,检查线上、线下教学实施情况; 4.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反馈。 六、检查方式 以线上、线下抽查听课为主,查看相关资料为辅。 七、检查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提前开展工作。 2.请各学院在5月14日前向质量监督处提交附件1。 3.请校教学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以小组为单位,于5月29日之前向质量监督处提交专项检查表(附件2)、检查汇总表(附件3)。 4.质量监督处及时汇总整理检查组意见,对检查情况全面总结,最终形成书面报告并以《质量简报》形式将检查结果进行反馈。 5.请各学院根据教学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改进,并于检查简报发布两周内向质量监督处提交整改报告(附件4)。
质量监督处 2020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