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8 10:42:31作者:浏览次数:160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的相关意见与精神,结合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留校师生管理的通知》(连校防组〔202215号)和学校《2022年春季学期在线教学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政府及学校关于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加强线上各教育教学环节的规范管理,构建“专业自查-学院审查-学校巡查”三级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体系,及时掌握线上教学动态,充分发挥线上教学优秀教师的典型示范作用,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学生为中心,力求全方位保障在线教学的基本教学质量,推进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

二、工作思路

为有效达成线上教学质量的监控与督导目标,学校按照组织领导、全员参与、典型示范、分类管理、分级督导的思路开展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实行全校师生开展在线培训、优秀在线教师开展教学经验交流与研讨、不同类课程实施分类管理、教学质量监测实行“专业-学院-学校”三级教学督导制度。

三、工作重点内容

(一)成立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专项工作组。在实施“专业-学院-学校”教学质量督导的基础上成立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专项工作组(简称专项工作组),组长由副校长丁红星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韦汇余、质量监督处处长孙成祥担任,组员由各二级学院院长(或副院长)和1名在线教学能手担任,办公室设在质量监督处。各二级学院的2名成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在线课程的教学全过程监控与督导工作,并完成本单位在线教学相关信息的收集、反馈与上报等。

(二)审核课程建设与教学资源。专项工作组各二级学院成员负责本单位课程建设与教学资源的内容和形式审查,研判课程是否具备开课要求,教师是否严格按课程表既定时间上课,确保所有课程能保质保量开课。

(三)每周排查不在线或低活跃度学生。专项工作组各二级学院成员在第4周前完成本单位承担的所有课程中一直不在线学习学生的排查工作,并将学生具体信息及时上报二级学院和教务处。第5周开始每周对本单位各门课程中活跃度低的学生进行重点排查,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有针对性开展教学督导与帮扶。

(四)不定期抽查教师在线课程教学情况。专项工作组各二级学院成员根据本单位在线课程教学安排,不定期的对教师在线教学进行巡课,每周至少巡课不少于10门课程的教学情况,并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线上教学巡课记录表》(见附件)。将巡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重大问题要上报给二级学院和学校。

(五)上报在线课程教学典型案例。专项工作组各二级学院成员每周对本单位在线教学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优秀在线教学案例在本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并择优推荐给学校进行宣传报道。

(六)定期发布在线教学分析报告。校督导组收集全校在线课程教学数据并进行梳理,形成分析报告,并定期发布分析报告及在线课程教学优秀的教师和二级学院的相关线上教学情况。

(七)及时反馈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校质量监督处每日收集学生教学信息员在线教学反馈信息,对相关教学信息进行跟踪调查,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及时反馈。

(八)收集上报相关数据。根据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需要,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收集与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对在线教学工作的指导,对在线教学中可能遇见的突发问题做好工作预案,针对一直不在线学习和在线活跃度低的学生,要加强调查跟踪与指导帮扶,保障在线课程教学高质量开展。

(二)请教师积极建设与使用超星学习通平台课程资源,开展在线教学,结合所授课程的特点,提前考虑答疑或直播过程可能会出现的突发或意外情况,并做好相应的预案;根据学生反馈和学习效果情况,及时调整课程内容及在线教学方式方法;并适时开展课程思政,教书育人,引导做好个人防护,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三)请各二级学院在321日下午6:00前将专项工作组成员名单上报给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负责人:沈洁),并通知到工作组成员本人。并于每周五下午6:00前将《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线上教学巡课记录表》反馈至质量管理处(联系人:沈洁)。

特此通知。

 

附件: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线上教学巡课记录表(周报表)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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