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典型案例撰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1 02:47:42作者:浏览次数:175

各学院、相关部门: 

典型案例作为学校质量年报主体内容的补充,同时也是省级质量年报案例的重要来源。为了确保2024年度我校质量年报的高质量完成,并确保我校典型案例能够成功入选《省年报》案例,现就典型案例的撰写工作通知如下:

一、案例选取时段: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二、案例撰写内容

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以往通知精神(今年待具体通知发布后,我校将另行补充通知),“省级年报”和“学校年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国际合作、产教融合、发展保障、面临挑战等七个部分,重点呈现在产教融合、职普融通、科教融汇等方面的改革突破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新经验新范式,以及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等方面的特色措施。鼓励在此基础上增加体现自身特色的内容。

基本框架

责任单位

1基本情况

 

 

2人才培养

2.1立德树人

教务处、宣传部、学工部各学院

2.2技能成长

教务处、招就处、各学院

2.3多样成长

教务处、学工部、团委、各学院

2.4职业发展

招就处各学院

3服务贡献

3.1服务产业

科技处、继教院、各学院

3.2服务就业

招就处、各学院

3.3服务民生

组织部、继教院、各学院

3.4服务美丽中国

科技处、继教院、团委、各学院

4文化传承

4.1传承工匠精神

人事处、教务处、团委、各学院

4.2传承红色基因

宣传部、组织部、团委、各学院

4.3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教务处、学工部、团委、各学院

4.4传承XX

各部门、学院结合实际提炼

5国际合作

5.1留学江苏

外办、各学院

5.2合作办学

外办、各学院

5.3交流互鉴

外办、各学院

6产教融合

6.1机制共筑

教务处、各学院

6.2资源共建

教务处、招就处、各学院

6.3人才共育

教务处、各学院

6.4双师共培

人事处、各学院

7发展保障

7.1党建引领

宣传部、组织部、各学院

7.2政策落实

校办、人事处、教务处、学工部、科技处质量监督处

7.3办学条件

人事处、后勤处、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各学院

7.4学校治理

校办、组织部、人事处、团委

7.5 经费投入

财务处

三、案例撰写要求

1.案例在word文档中以第三人称撰写要求一事一议,每个案例要独立成文,报送格式:主题(如2人才培养 2.1立德树人)+标题+案例内容+配图(或表格)。

2.标题:要求主题鲜明,准确恰当,富有特色和内涵,不含校名16字以内。

3.案例内容:要求300-500字(质量监督处届时进行提炼,压缩至200-300字报送省级年报)。案例要求有具体做法、有示范推广价值、有精准描述。重点在于改革与创新的具体措施及其成效,力求内容高度精炼

4.图片:学校年报每个案例1-5张配图,入选省年报每个案例要求5-8张配图,供省年报编委会选择。图片选取把握五个原则,一是不存在侵权问题;二是反映所在板块主题,应为活动实景、突出师生参与,展示教师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和立德树人的扎实行动,强调学生阳光、自信、成长;三是全文图片大小一致,每幅图片单独插入,不组合图片;四是每幅图片下方均配有文字说明;五是图片为JPEG格式,像素不小于1600×1200,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5.各单位应确保每个模块至少完成1个案例撰写,务必严格按照格式要求,请勿直接复制校园网新闻,此类情况一律退回。

四、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编制、发布年报是职业学校健全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的法定义务。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典型案例撰写工作,以全面展示我校的办学成果,增强社会对学校的认可度。

2.认真组织,严格把关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应认真组织典型案例撰写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各单位负责人应严格审核每一个案例,确保案例高质量完成。

3.全面梳理,挖掘素材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应全面梳理过去一学年各工作条线的工作,对每一项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在此基础上,深度挖掘相关素材及照片,展示学校一年来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让年报更加生动、具体、有说服力。

五、报送时间

各学院、相关部门于11月5日(周二)上午下班前,将案例电子稿发送至邮箱64983476@qq.com,报送时word文档命名为**(部门/学院名称)+联系人+案例个数。

六、报送单位

办公室(外办)、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团委、科技产业处、质量监督处、财务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

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文学院、美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海洋港口学院、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外语与商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体育学院。

 

联系人:王婷婷,联系电话:220268

 

附件: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3)(可参考省级案例)

 

 

发展规划处(质量监督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