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为及时、全面掌握教学运行动态,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水平、质量,我校制定了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草案)。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认真完成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能实事求是、客观地反映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敢说真话;
2.工作责任心强,乐于奉献;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4.熟悉学校有关教学及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名额及材料报送要求
1.每个自然班设立1名 教学信息员(通常由学习委员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2.教学信息员由学生自荐或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同意后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表》及《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教学信息员汇总表》,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档案,各教学单位自存;
3.请于4月4日下午下班前以书面形式(附电子文档)将《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教学信息员汇总表》报质量监督处沈洁老师处备案。
特此通知。
质量监督处
2019年3月28日